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康婷 金辰曦
  一臺電腦、一臺發射器、一根天線、一部手機、一個電瓶、一個電源轉換器——這些設備組成的“偽基站”可以測出某一區域通信公司基站的頻點,把頻點和文字內容輸入電腦程序,就能群發垃圾短信,同時屏蔽附近用戶正常手機信號。
  目前,利用“偽基站”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涉及面廣、社會影響惡劣,嚴重擾亂正常通信秩序。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全力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3名,其中刑事拘留19人;共查辦刑事案件25起,凍結涉案金額18萬元。
  自製“偽基站”設備買家遍佈全國各地
  3月中旬,義烏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河南籍男子朱某有非法銷售“偽基站”行為。3月19日,民警在朱某暫住的出租房內將其抓獲。
  據朱某交代,他得知“偽基站”可以免費發短信、且銷售“偽基站”利潤空間較大的情況,於是開始對“偽基站”知識和組裝技術進行研究,後來逐步掌握了組裝技術和配件來源。
  去年11月,朱某在網上購得天線、主板、電源等配件,組裝成“偽基站”。“組裝的配件主要是從網上購買的。組裝好後,我也是在網上發佈出售‘偽基站’的信息。”朱某說。
  辦案民警說:“從去年11月份開始,他一共賣出了20套設備,買家遍佈全國各地,北京、上海、海南、雲南、湖北、浙江等十個省。”
  據瞭解,組裝“偽基站”的配件價格並不高,而朱某將其組裝後,售價每套達上萬元。從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朱某賣出20套“偽基站”,從中獲利15萬餘元。
  開車繞城發短信 每小時發送四五千條
  去年12月20日,江南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抓獲了兩名利用偽基站發送短信的嫌疑人。
  這兩人是福建泉州安溪縣人,都姓李。按照兩人的說法,有朋友叫他們到浙江幹活,一個月工資五六千元,工作只是發發短信。
  去年12月14日,兩人拿到了一套工具,包括一個發短信的機器、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部搜信號的諾基亞手機,這些設備組合在一起就構成了一個“偽基站”。兩人隨後來到義烏,租了輛車,繞著城區邊開車邊發短信。據說,這套工具能覆蓋半徑5公里以內的手機信號進行群發。如果晴天信號好,每小時能發送四五千條。
  兩人在義烏繞了短短二十幾分鐘,就發了2萬多條短信。幾天后,他們來到金華,開車繞了一個小時,發出了四萬多條短信。這些短信的內容,無一例外都是“你的農業銀行手機銀行將於次日過期,請登入網址進行升級”,而短信里的網址其實就是一個釣魚網站。
  據兩人交代,雖然發了這麼多短信,但沒有人上當。
  火車站邊發佈廣告買車票
  春節前夕,返鄉車票難求,這也讓不法分子從中發現了“商機”。
  今年1月20日,移動公司監測“偽基站”工作人員在火車西站附近監測到了一個違法信號,立即與正在街面巡邏的特警支隊民警一起前往火車西站附近的某賓館。在賓館內,民警查獲涉嫌使用“偽基站”發送廣告短信的嫌疑人齊某,同時查獲群發器一套。
  按照齊某的說法,這套“偽基站”設備是今年1月從某機構借來的。他利用這套設備在溫州、金華等地發送內容為“出售火車票、汽車票”的廣告短信。如果有人收到短信後與其聯繫,齊某便通過黃牛得票,從中賺取差價。
  打擊“偽基站”犯罪專項行動
  無論是商業圈,還是住宅區,只要客戶提出地點要求,不法分子都能搞定。因為一架天線、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個發射主機組成的“偽基站”,放在車上,白天把車停在人口密集的繁華鬧市區群發短信,一小時左右換一個地方,每天能發送幾十萬條短信,機動性和隱蔽性極強。
  辦案民警說,只需將3樣東西相連接,開啟發射主機,天線放在車頂上,在電腦中輸入頻段和短信內容,就能發短信。來錢快、成本低,有市場需求,成了“偽基站”生存的土壤。
  為此,金華市公安局全力開展打擊“偽基站”犯罪專項行動。與通信管理部門、無線電管委會及基礎電信運營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相關部門各確定一名專項工作聯絡員。聘請相關技術人員對辦案民警進行培訓,同時將四套“偽基站”識別設備配備給一線巡邏民警。對於運營商發現的“偽基站”線索,巡特警部門在第一時間組織街面巡邏力量迅速行動。
  “偽基站”的危害
  民警介紹,“偽基站”一般由主機、筆記本電腦、塔式發射器、車載電源等四部分組成。“偽基站”運行時,用戶手機信息被強制連接到“偽基站”設備上,可以搜取以“偽基站”為中心,一定半徑範圍內的手機卡信息,向其發送短信。此時,用戶手機只能接收到“偽基站”發送的短信,一段時間後(幾秒至幾分鐘)手機才能恢復與通信企業網絡之間的連接,用無線網絡登陸互聯網的用戶有時需要重啟才能重新連接互聯網。
  “偽基站”設備運行時,能夠阻斷公共電信信號,導致手機用戶無法進行正常通話,同時由於“偽基站”可以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公眾服務號碼,如10086或95588等號碼,使手機用戶誤以為真的是移動公司或工商銀行發送的短信,大肆實施電信詐騙、廣告推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危害嚴重。
  “偽基站”違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
  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偽基站”違法犯罪屬新型犯罪,為明確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已經聯合下發《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的意見》,對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明知他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或者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設備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對於非法使用“偽基站”設備擾亂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安全警示:
  提醒廣大手機用戶,手機信號突然消失之際,或許就是“偽基站”群發短信入侵之時,用戶對此時收到的短信要留神,切莫中了詐騙短信的圈套。特別是對一些發送信息的號碼是10000**的,要提高警惕,同時,對於此類信息,也請廣大群眾積極向通信運營商反映情況,公安機關將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強力打擊。  (原標題:犯罪嫌疑人自製“偽基站”設備每套可賣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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