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隨著人們對發展客觀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新的發展思路正在逐步形成。其中對江蘇發展影響深遠的一條,就是要進一步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問題。
  不久前,在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上,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要加大力度研究和破解“如何利用倒逼機制改善生態環境”的問題。那麼,到底哪些因素倒逼著我們在生態環境改善上必須“決心大、措施硬,雷聲大、雨點也大”?
  省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所長孫克強研究員分析指出,這個倒逼,既來自上層的政策導向,更源自江蘇多年發展中長期並存“環境容量小與排放總量大”矛盾,更與公眾迫切希望改善生態環境的訴求密切相關。
  首先,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對可持續發展的決定性作用,並通過制定一系列政策與措施加以貫徹和實施。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明確要求,“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探索編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這表明,今後任何以損害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發展都沒有出路,而且必將受到制度的懲罰。
  同時,我省要率先實現高水平的小康與基本現代化,對生態環境質量提出高水平的要求。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要實現這一要求難度非常大。在全面建設高水平的小康指標體系中,下轉A2版
  上接A1版以包括空氣良好天數達標率、城市水域功能區達標率、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和城市環境噪聲達標覆蓋率為主要內容的環境綜合質量指數為考核指標,目標值為80分。而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指標體系中,明確規定“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單位GDP化學需氧量排放強度目標值2.0以下,2010年為3.09;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強度目標值1.2以下,2010年為2.62……”雖然我們曾一度接近該目標,但近年來,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有偏離目標差越來越大的趨勢。特別是空氣質量越來越讓人擔憂。有人判斷,影響江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不是經濟社會發展指標,而是生態環境指標。
  事實上,我省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容量已越來越小。近年來,全省圍繞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很大,但與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仍在不斷增加。根據要求,我們現在主要用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強度作為考核指標。但由於地區生產總值增加速度快,所以許多地區的排放強度總是下降的。但國土面積沒增加,環境容量沒增加,因此,隨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增加,許多地區的環境質量還在下行。最近一段時間,霧霾籠罩在許多城市上空,再次敲響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警鐘。
  加快城鎮化進程與建設美麗城鎮,也對環境改善提出倒逼的要求。不久前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城鎮建設,要實事求是確定城市定位,科學規劃和務實行動,避免走彎路;要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這要求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一定要避免不尊重自然、破壞自然的情況發生,把城鎮化建設真正納入天人合一的發展理念之中。
  “改善生態環境已成為群眾的迫切願望。環境問題也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群眾對解決環境問題的訴求,既對我們的工作形成很大的倒逼壓力,也為解決積累的矛盾和問題提供契機。”孫克強指出,江蘇既要發展經濟也要保護環境,面對這個如黑格爾所說的“合理性的衝撞”,想謀求“兩難”變“兩全”的願望固然好,但現實往往有價值的取捨、排序的先後。不能優中選優、難以“兩全其美”的時候,尤其需要確立底線思維,拿出斷腕決心,大膽觸動利益,拿出實招、力見實效,打造天藍、地綠、水凈的共同家園。本報記者 杭春燕  (原標題:用好倒逼機制 改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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